節前,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國家礦山安監局山西局、山西省能源局印發《關于開展煤礦“三超”和隱蔽工作面專項整治的通知》,決定立即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煤礦“三超”和隱蔽工作面專項整治。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包括所有正常生產建設煤礦、具備生產條件的停工停產煤礦。整治時間從文件印發之日至 2024 年5月31日。
整治重點內容包括超能力下達生產經營指標、煤礦超能力生產、采掘接續緊張、超水平超頭面組織生產情況、系統不完善組織生產情況、超定員組織生產、布置隱蔽工作面等方面情況。
《通知》明確,2月底前為煤礦企業自查自改階段,全省煤礦企業嚴格按照方案,全面開展“三超”和隱蔽工作面專項整治自查自改。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親自組織實施,形成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對自查結果負責。煤礦上級公司或主體企業對所屬煤礦自查自改工作開展檢查指導。
煤礦自查發現“三超”組織生產的,必須立行即改,嚴禁設置過渡期、整改期;煤礦自查發現隱蔽工作面的,主動報告、主動退出非法違法區域、撤出工程設備,重新打設永久密閉,安設并上傳視頻監控傳感器,并建立隱蔽工作面整改、管理、監控臺賬清單。
3月1日至5月31日為市、縣重點檢查階段,各市、縣應急管理局會同能源局,對負責監管煤礦“三超”和隱蔽工作面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全覆蓋檢查,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形成檢查報告。
同時,在市、縣重點檢查期間,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國家礦山安監局山西局和山西省能源局將同步對煤礦企業自查和市、縣重點檢查情況開展省級督導檢查。
《通知》強調,對煤礦自查發現、主動報告并按要求整改的“三超”和隱蔽工作面行為,依法從輕或不予處罰。尤其是對2024年2月份之前的隱蔽工作面,主動報告、主動整改,經各市應急管理局、能源局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各煤礦監察執法處聯合驗收后,對密閉進行建檔管理、拍照錄像留檔,可以依法不予處罰。
對發現問題假整改、整改不徹底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依法從嚴從重處理處罰,同時對煤礦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一律進行責任倒查、追責問責。
對頂風作案、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依法從嚴從重處理處罰,嚴肅追究煤礦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上級公司相關負責人責任。
對漠視法律,從2024年2月起仍布置新的隱蔽工作面,或者對原隱蔽工作面沒有進行回撤設備、封閉巷道的,一律責令無限期停產整頓,依法從嚴從重處理處罰,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負責”,將煤礦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上級公司主要負責人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直至提請地方政府關閉。
(編輯:武文馨 審校: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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