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內蒙古局網站消息,2024年1月30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內蒙古局發布《內蒙古平莊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老公營子煤礦“11·24”一般其他瞞報事故調查報告》。
2021年11月24日14時20分,內蒙古平莊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老公營子煤礦(以下簡稱老公營子煤礦)發生一起一般其他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25萬元。
事故發生后,事故責任單位未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刻意隱瞞事故真相,后經群眾舉報、有關部門核查,查實了其瞞報事故行為。
事故調查組對12名相關責任人員提出問責和處理建議。其中,中鼎國際公司駐老公營子煤礦項目部經理,瞞報事故給予撤職處分并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中鼎國際公司陜西分公司總經理、中鼎國際公司駐老公營子煤礦項目部安全副經理,處上一年年收入50%的罰款;時任煤礦礦長予以記過、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40%的罰款;時任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總工程師、掘進二隊支部書記、機電科科長、準備隊隊長、機電區區長,分別予以警告、記過等處分,暫停其《安全生產知識與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并處罰款;對事故直接責任者,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責任;對中鼎國際公司罰款100萬元,瞞報事故罰款300萬元;對煤礦罰款100萬元,瞞報事故罰款200萬元、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降低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等級;責令平莊煤業向國家能源集團作書面檢討。
(編輯:張艷 審校:杜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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