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中國煤炭資源網 綜合,  政策 2024-02-05 09:08:02
       

    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制定專門行政法規,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管理提供明確法律依據,保障和促進其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業內人士認為,不僅有利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擴容,也有利于金融業務在綠色低碳領域的延伸。

     

    碳排放權交易是通過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助力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從2011年多地先行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到2021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上線交易,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已成為全球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規模最大的碳市場。

     

    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年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共納入2257家發電企業,累計成交量約4.4億噸,成交額約249億元,碳排放權交易的政策效應初步顯現。

     

    伴隨我國碳交易規模不斷提升,碳交易市場仍面臨著不少現實挑戰。“隨著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穩步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制度建設方面的短板日益明顯。此前我國還沒有關于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管理依據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文件執行,立法位階較低,權威性不足,難以滿足規范交易活動、保障數據質量、懲處違法行為等實際需要,急需制定專門行政法規,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管理提供明確法律依據,保障和促進其健康發展。”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此前在介紹《條例》出臺背景時表示,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健全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制定《條例》是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具體舉措,也是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發展的客觀需要。

     

    《條例》共33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明確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管理,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

     

    二是明確監督管理體制。規定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三是構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基本制度框架。明確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交易機構的法律地位和職責,碳排放權交易覆蓋范圍以及交易產品、交易主體和交易方式,重點排放單位確定,碳排放配額分配,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編制與核查以及碳排放配額清繳和市場交易等事項。

     

    四是防范和懲處碳排放數據造假行為。主要從強化重點排放單位主體責任、加強對技術服務機構的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加大處罰力度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75號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已經2024年1月5日國務院第2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總理  李強

    2024年1月25日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加強對溫室氣體排放的控制,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

    第三條 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管理,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調節相結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國家加強碳排放權交易領域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第四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碳排放權交易產品登記,提供交易結算等服務。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組織開展碳排放權集中統一交易。登記和交易的收費應當合理,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管理辦法應當向社會公開。

    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完善相關業務規則,建立風險防控和信息披露制度。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并加強信息共享和執法協作配合。

    碳排放權交易應當逐步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

    第六條 碳排放權交易覆蓋的溫室氣體種類和行業范圍,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

    碳排放權交易產品包括碳排放配額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現貨交易產品。

    第七條 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以下簡稱重點排放單位)以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其他主體,可以參與碳排放權交易。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其他對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簡稱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以及本條例規定的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得參與碳排放權交易。

    第八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制定重點排放單位的確定條件。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下統稱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重點排放單位的確定條件制定本行政區域年度重點排放單位名錄。

    重點排放單位的確定條件和年度重點排放單位名錄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結構調整、行業發展階段、歷史排放情況、市場調節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并組織實施。碳排放配額實行免費分配,并根據國家有關要求逐步推行免費和有償相結合的分配方式。

    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根據年度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向本行政區域內的重點排放單位發放碳排放配額,不得違反年度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發放或者調劑碳排放配額。

    第十條 依照本條例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研究提出碳排放權交易覆蓋的溫室氣體種類和行業范圍、制定重點排放單位的確定條件以及年度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應當征求省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業協會、企業事業單位、專家和公眾等方面的意見。

    第十一條 重點排放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定的技術規范,制定并嚴格執行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質量控制方案,使用依法經計量檢定合格或者校準的計量器具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檢驗檢測,如實準確統計核算本單位溫室氣體排放量,編制上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以下簡稱年度排放報告),并按照規定將排放統計核算數據、年度排放報告報送其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重點排放單位應當對其排放統計核算數據、年度排放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重點排放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其年度排放報告中的排放量、排放設施、統計核算方法等信息。年度排放報告所涉數據的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應當至少保存5年。

    重點排放單位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檢驗檢測、編制年度排放報告。

    第十二條 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對重點排放單位報送的年度排放報告進行核查,確認其溫室氣體實際排放量。核查工作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并自核查完成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重點排放單位反饋核查結果。核查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

    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依法設立的技術服務機構對年度排放報告進行技術審核。重點排放單位應當配合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技術審核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數據和資料。

    第十三條 接受委托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檢驗檢測的技術服務機構,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技術規程和技術規范要求,對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出具不實或者虛假的檢驗檢測報告。重點排放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作和送檢樣品,對樣品的代表性、真實性負責。

    接受委托編制年度排放報告、對年度排放報告進行技術審核的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具備相應的設施設備、技術能力和技術人員,建立業務質量管理制度,獨立、客觀、公正開展相關業務,對其出具的年度排放報告和技術審核意見承擔相應責任,不得篡改、偽造數據資料,不得使用虛假的數據資料或者實施其他弄虛作假行為。年度排放報告編制和技術審核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技術服務機構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不得同時從事年度排放報告編制業務和技術審核業務。

    第十四條 重點排放單位應當根據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年度排放報告的核查結果,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限,足額清繳其碳排放配額。

    重點排放單位可以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購買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額,其購買的碳排放配額可以用于清繳。

    重點排放單位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購買經核證的溫室氣體減排量用于清繳其碳排放配額。

    第十五條 碳排放權交易可以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其他現貨交易方式。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通過欺詐、惡意串通、散布虛假信息等方式操縱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或者擾亂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秩序。

    第十六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平臺,加強對碳排放配額分配、清繳以及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情況等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并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

    第十七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重點排放單位等交易主體、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檢查。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現場檢查,可以采取查閱、復制相關資料,查詢、檢查相關信息系統等措施,并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就相關事項作出說明。被檢查者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資料,不得拒絕、阻礙。

    進行現場檢查,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檢查人員對檢查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依法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舉報人反饋處理結果,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十九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以及本條例規定的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依法處理持有的碳排放配額等交易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所交易碳排放配額等產品的價款等值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一條 重點排放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產整治:

    (一)未按照規定制定并執行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質量控制方案;

    (二)未按照規定報送排放統計核算數據、年度排放報告;

    (三)未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年度排放報告中的排放量、排放設施、統計核算方法等信息;

    (四)未按照規定保存年度排放報告所涉數據的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

    第二十二條 重點排放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按照50%以上100%以下的比例核減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額,可以責令停產整治:

    (一)未按照規定統計核算溫室氣體排放量;

    (二)編制的年度排放報告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遺漏,在年度排放報告編制過程中篡改、偽造數據資料,使用虛假的數據資料或者實施其他弄虛作假行為;

    (三)未按照規定制作和送檢樣品。

    第二十三條 技術服務機構出具不實或者虛假的檢驗檢測報告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負責資質認定的部門取消其檢驗檢測資質。

    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年度排放報告或者技術審核意見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遺漏,在年度排放報告編制或者對年度排放報告進行技術審核過程中篡改、偽造數據資料,使用虛假的數據資料或者實施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0萬元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禁止其從事年度排放報告編制和技術審核業務。

    技術服務機構因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5年內禁止從事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檢驗檢測、年度排放報告編制和技術審核業務;情節嚴重的,終身禁止從事前述業務。

    第二十四條 重點排放單位未按照規定清繳其碳排放配額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未清繳的碳排放配額清繳時限前1個月市場交易平均成交價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按照未清繳的碳排放配額等量核減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額,可以責令停產整治。

    第二十五條 操縱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因前述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擾亂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秩序的,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因前述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 拒絕、阻礙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重點排放單位等交易主體、技術服務機構信用記錄制度,將重點排放單位等交易主體、技術服務機構因違反本條例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國家有關信用信息系統,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對本條例施行前建立的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應當參照本條例的規定健全完善有關管理制度,加強監督管理。

    本條例施行后,不再新建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重點排放單位不再參與相同溫室氣體種類和相同行業的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碳排放權交易。

    第三十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溫室氣體,是指大氣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紅外輻射的自然和人為的氣態成分,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和三氟化氮。

    (二)碳排放配額,是指分配給重點排放單位規定時期內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額度。1個單位碳排放配額相當于向大氣排放1噸的二氧化碳當量。

    (三)清繳,是指重點排放單位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繳納等同于其經核查確認的上一年度溫室氣體實際排放量的碳排放配額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重點排放單位消費非化石能源電力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碳排放配額和溫室氣體排放量予以相應調整。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用航空等主管部門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的原則,根據實際需要,結合民用航空等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的特點,對民用航空等行業的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制定、碳排放配額發放與清繳、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統計核算和年度排放報告報送與核查等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編輯:張艷  審校:杜瑞)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我們news@fwenergy.com或致電0351-4728541。

    特別推薦

    1 黑色系期貨收盤數據盤點(2024.02.06) 2024-02-06

    黑色系期貨市場重要數據盤點,涵蓋收盤價、開盤價、成交量、持倉量及最高價、最低價等。

    2 亞太地區需求難漲 國際動力煤價格繼續承壓 2024-02-06

    最近一周,由于歐洲和亞太地區需求有限,大多數買家在庫存充足的情況下持續保持觀望狀態,國際市場上高卡動力煤價格繼續承壓下行。與此同時,盡管中國國內多地迎來降雪,對國內煤運輸帶來一定挑戰,但隨著國內春節假期臨近,工廠和下游用戶陸續放假,中國買家逐漸退出市場采購,印尼動力煤市場缺乏支撐。但鑒于當地降雨繼續

    3 中國神華新街一井、新街二井采礦許可證獲批 2024-02-06

    鄂爾多斯市自然資源局消息,2月1日,經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審核批準,神華新街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臺格廟礦區新街一井、新街二井取得采礦許可證。標志著兩座礦井將進入實質性開發階段。據悉,新街一井采礦許可證所載生產規模為800萬噸/年,礦區面積為70.28平方公里,有效期限為30年(自2024年2月1日至2

    4 2023年印度冶金煤進口量增長 不過增幅較小 2024-02-06

    據SteelMint披露,2023年印度冶金煤需求同比強勁增長6%,從2022年的7100萬噸增長到2023年的7500萬噸。預測顯示,到2025年冶金煤需求將進一步飆升至8200萬噸。就消耗情況而言,2023年冶金煤消費量同比顯著增長7%,達到7600萬噸。考慮到印度對進口的依賴超過90%,202

    5 產地停產停銷煤礦增多 市場趨于平靜 2024-02-06

    隨著春節的臨近,社會生產活動活躍度明顯降低,煤礦也不例外。據中國煤炭資源網了解,近期產地煤礦迎來停產停銷高潮,供應明顯減少,但下游也同步放假,需求一般,加上下雪的影響,產地動力煤市場趨于平靜。本網2月6日調研主產地煤礦共計90家,其中漲價煤礦1家,平均漲幅30元,跌價煤礦3家,平均跌幅47.7元,穩

    6 國能烏海能源公司取得平溝煤礦新采礦許可證 新增儲量9375萬噸 2024-02-06

    烏海能源消息,2月1日,烏海能源公司正式取得了平溝煤礦新的采礦許可證,標志著該煤礦深部資源獲取工作圓滿完成。新的采礦許可證開采深度由原來的1200米至1100米標高,擴大為1310米至750米標高,新增煤炭資源儲量9375萬噸,延長礦井服務年限27年。據了解,?平溝煤礦礦井最初為土法上馬的小井,之后

    7 2023年國內20家千萬噸級鋼鐵企業利潤合計722.3億元 2024-02-06

    冶金工業經濟發展研究中心消息,2023年,國內20家千萬噸級鋼鐵企業利潤總額合計722.3億元,15家企業盈利。寶武利潤總額超300億元,湖南鋼鐵超100億元,首鋼超70億元。同期,千萬噸級鋼鐵企業平均銷售利潤率為1.6%,同比下降0.2個百分點。20家千萬噸級鋼鐵企業銷售收入12家增長,5家企業利

    8 哥倫比亞2023年煤炭出口同比降1.05% 2024-02-06

    哥倫比亞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3年,哥倫比亞累計出口煤炭6029.48萬噸,較2022年的6093.49萬噸下降1.05%。2023年,哥倫比亞煤炭累計出口額為92.24億美元,較2022年的122.89億噸下降24.94%。2023年12月份,哥倫比亞煤炭出口量為647.21萬噸,同比增長19

    9 黑龍江省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若干措施 2024-02-06

    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單位:《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10 上期所:螺紋鋼、熱軋卷板、不銹鋼期貨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7% 2024-02-06

    關于2024年春節期間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發〔2024〕48號各有關單位: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關于2024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3〕127號),現對春節期間有關工作安排如下:一、2024年2月8日(星期四)晚上不進行夜盤交易。2024年2月9日(星期五)至2024年2月18日(星期

    綜合排行

    1 動力煤市場一周總結(1.29-2.2) 2024-02-02

    1.供應情況?1.1產地價格?截至2月2日,榆林5800大卡指數777.0元/噸,周環比上漲6.0元/噸;鄂爾多斯5500大卡指數685.0元/噸,周環比上漲5.0元/噸;大同5500大卡指數748.0元/噸,周環比下跌2.0元/噸。本周主產區市場穩中偏強運行,隨著春節臨近,停產放假煤礦增多,主產區

    2 每日煤市要聞回顧(2024.02.02) 2024-02-02

    封航時間較長 秦港及北方港庫存增加本周,秦皇島港煤炭庫存出現了較為明顯的增加。中國煤炭資源網數據顯示,截至2月2日,秦皇島港存煤量為586萬噸,較上周同期增加46萬噸,較上月同期增加10萬噸,較去年同期減少68萬噸。…市場臨近休眠期 港口煤價上漲了在距離春節僅剩一周多,市場即將進入休眠期的情況下,港

    3 每日煤市要聞回顧(2024.01.31) 2024-01-31

    能源保供繼續推進 煤炭大省也不例外隨著我國經濟體量的不斷增加,疊加新能源裝機占比的大幅提升,能源尤其是電力的穩定供應的重要性就愈加凸顯,因此,新形勢下如何統籌能源安全保供與清潔轉型,亦然是考驗各地的一道難題。中電聯日前發布的報告預測,預計2024年全國電力消…用電結構悄然改變 經濟增長新動能正持續壯

    4 CCI 日報:剛需詢盤見多 市場報價暫穩 2024-01-31

    港口動力煤:剛需詢盤見多 市場報價暫穩今日港口市場穩定運行,臨近春節港口貿易商發運積極性下降,港口庫存持續下滑,市場優質低硫煤種貨源不斷減少,貿易商低價出貨意愿不強,市場報價趨于穩定。近期新一輪降雪天氣即將到來,部分市場參與者擔心后期封航增多影響裝運,下游剛需詢貨積極性提升,但下游采購還價依然偏低,

    5 貴州:一季度確保電煤供應量1600萬噸以上 2024-02-01

    貴州省政府日前發布的《關于推動2024年一季度全省經濟工作實現"開門紅"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將加快釋放煤炭優質產能,加大電力生產供應,促進工業穩定增長。煤炭方面,深入實施“六個一批”,建成投產雍汪興騰一號井、六枝特區宏順發等煤礦10處,加快建設盤州楊山、赫章黃家山等露天煤礦。原煤日產量保持在40萬

    6 國內及進口煉焦煤市場一周評述(1.29-2.2) 2024-02-02

    本周煉焦煤市場整體偏穩運行,臨近春節假期,隨著煤礦陸續安排停產放假,焦煤供應端明顯縮減。下游焦企節前補庫基本結束,疊加近兩日降雪影響運輸受阻,市場成交趨于平淡,線上競拍資源成交表現一般,整體價格窄幅震蕩。產地煤礦多無庫存壓力,報價暫穩為主,節前市場將延續偏穩震蕩運行。供應端,臨近春節假期,產地煤礦保

    7 國際煤市要聞回顧(01.29-02.02) 2024-02-02

    印度東北部一煤礦發生火災 至少6人死亡新華網消息,據印度媒體報道,1月25日下午,位于印度東北部那加蘭邦的一座煤礦突發大火,造成至少6名工人死亡,另外4人受傷。報道稱,涉事煤礦位于那加蘭邦首府科希馬以北約132公里處的沃卡區,事發時工人們正在井下采礦。越南12月煤炭產量兩連降 全年產量同比降3.32

    8 今日熱點新聞總覽(2024.02.02) 2024-02-02

    焦點1. 國資委消息,1月份,國家能源集團自產煤連續28個月保持5000萬噸峰值水平;發電量連續三個月突破千億千瓦時,其中,新能源發電量同比增長12.1%,總發電量、火電發電量、新能源發電量均創歷史同期新高;鐵路運輸量、港口出港量、船舶運輸量同比增幅分別達到13.4%、13.6%、24.7%,鐵路運

    9 12月蒙古國煤炭出口量同比增53.1% 全年增110.5% 2024-02-01

    蒙古國海關總署最新數據顯示,2023年1-12月份,蒙古國煤炭出口總量累計6670.21萬噸,同比增加3501.60萬噸,增幅110.51%。出口額為87.64億美元,同比增長34.93%。蒙古海關未給出單月數據,中國煤炭資源網根據歷史數據計算得出,2023年12月份,蒙古國煤炭出口量為701.10

    10 2023年山西全省凈外送電量創歷史新高 2024-01-31

    山西省統計局消息,作為全國重要電力外送基地,2023年山西外送電省份擴至23個,全省凈外送電量1576億千瓦時,創歷史同期新高,比上年增長7.7%,占全省發電量的比重為35.3%。山西電網是“西電東送”“北電南送”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水火互濟、特高壓交直流混聯、含較大比例可再生能源的外送型電網。山西

    中文字幕在线播放